东营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发现及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截至2018.6.27)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8/6/28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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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水源地 所在地

水源地    名称

交办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东营区

南郊水库

南郊水库周边大部分二级保护区界标及警示牌未按划定方案设定在“截渗沟外侧”,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技术规范整改到位

2018年8月31日

除水库东坝隔离网未完成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

市城市管理局

 

2

东营区

南郊水库

南郊水库东侧截渗沟(属于二级保护区)界外,有一片面积接近3万平方米区域,该区域内有制砖厂2家、堆料厂2家、租赁仓库1个及废弃养殖场1个,现场发现有5个排向截渗沟的排水管,虽然现场督查时未排水,但该区域内企业生活污水、清洗污水和生产废水可能对该水库构成影响,且该区域有2条排水沟与截渗沟连通。

彻底清除该片区域所有违章建筑(含建筑垃圾)

2018年8月31日

1、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拆除方案,从各责任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拆除地块土地权属、建构筑物及土地租赁情况的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3、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土地权属和拆除相关法律法规。

市城市管理局

东营区政府

 

东营开发区管委会

3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耿井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2号沉沙池边,有一个长约10米、宽约3米的集装箱,用于居民生活,散养着鸡鹅,且无处理设施。

建议清理

2018年6月30日

已整改完成

东营区政府

 

4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耿井水厂生产自来水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洗水(加聚合氯化铝、高锰酸钾等助剂),经自然沉降池沉降后,部分回抽至水厂和一级保护区的耿井水库;部分从沉降池自然排入二级保护区内截渗沟。

建议整治:解决反冲洗水进入或排入该水库一级、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问题。

2018年6月30日

已整改完成

胜利油田 供水公司

 

5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耿井水库1号沉沙池与2号沉沙池(二级保护区)之间有一条宽约8米、长约3000米的引水渠(不属于二级保护区)自南而北穿越,沉沙池坝顶属二级保护区。检查时发现:

 靠引水渠侧的沉沙池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没有界标及警示标志;

 位于二级保护区的沉沙池散养着鸡鸭鹅及狗等动物,且无处理设施;

 沉沙池周边还有用于生活和养殖的违章搭盖设施,未完全拆除。

建议整治完善

2018年6月30日

正在整改

 

 

已整改完成

 

 

已整改完成

东营区政府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

 

6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耿井水库南侧引黄干渠取水口上游约300米处有一座桥梁(位于划定的二级保护区),长约20米、宽约4米,该桥梁横跨干渠,并于二级保护区1号沉沙池相通,当地村民可以随时进出二级保护区内的沉沙池,利用挖掘机、运输车等工具进行采沙及运输作业。横跨桥梁没有警示标志及隔离防护措施。

建议整治

2018年6月30日

已整改完成

东营区政府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

 

市水利局

7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耿井水库四周的大部分二级保护区域,未按照省级批复及《东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批版)要求,落实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的截渗沟设施,以确保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源水质目标。

建议按照省级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落实截渗沟设施,确保一级保护区内水库水质质量。

2018年6月30日

已整改完成

胜利油田 供水公司

 

8

河口区

孤河水库

孤河水库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按省级水源地批复划定方案列为二级保护区,但发现该取水口上游1000米的河王渠,没有设立二级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及隔离防护措施,2处有村庄交通道路穿越,且穿越道路无应急设施;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的自取水口起至上游1000米距离范围内的河王渠两侧明显低于周边环境,且有2个灌溉渠支流汇入,有面源污染的风险。

建议整治

2018年8月31日

已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按照要求安装了二级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已对隔离网、灌溉渠节制闸等隔离防护设施建设进行了现场核查,施工图纸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校审。

河口区政府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

9

河口区

孤河水库

孤河水库北侧的二级保护区界标设置不规范,无警示标志,且有村级道路(长约1.5公里)穿越;当地村民在二级保护区内种植农作物,有面源污染的风险。

建议整治

2018年8月31日

界标、出入口标志正在制作中;已对隔离网等隔离防护设施建设进行了现场核查,施工图纸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校审。

河口区政府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

10

东营区

南郊水库

南郊水库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按省级水源地批复划定方案列为二级保护区,但发现该取水口上游1000米的引黄干渠段,未设立二级保护区界标和隔离防护设施,警示牌、宣传标志不全;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的自取水口起至上游1000米渠段两侧明显低于周边环境,且自干渠清理出来的泥沙就堆积在渠边,引黄干渠两侧有村民及机动车等进出,干渠两侧无应急围挡设施,有面源和二次污染的风险。

建议整治

2018年8月31日

正在整改

市水利局

 

11

东营区

耿井水源

耿井水库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按省级水源地批复划定方案列为二级保护区,但发现该取水口上游1000米的引黄干渠段,未设立二级保护区界标、隔离防护设施、应急围挡设施,有设置警示牌但不够规范;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渠段两侧明显低于周边环境,且自干渠清理出来的泥沙就堆积在渠边,有面源和二次污染的风险。

建议整治

2018年6月30日

五干渠南侧1200米围栏已全部完成,北侧清理倒土、围栏施工200米。

胜利油田供水公司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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