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7/6/27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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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7年6月1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东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申请人员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在东营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请于7月20日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东营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东营市司法局另行通知。东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0546-8336971,公告网址为东营市司法行政网(http://dyssfj.dongy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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