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印章
※企业设立刻章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3)法人签字的委托书;
(4)刻制发票章需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5)刻制报关章需提交报关证或海关刻章介绍信;
(6)申请刻制中英文对照印章,企业需为外资企业或有进出口业务。
办理指南
1、刻制类型
企业一般申请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财务章、法人章为塑橡印,公章、合同章可选光敏印或塑橡印,其中光敏印为自带油,无需印台,塑橡印需用水性印台。
2、收费依据和标准
(1)鲁价格发【2011】121号文件规定,该项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管理范围之内,由经营单位根据成本自主确定。
(2)印章收费: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一枚章为170元,法人章一枚章为160元,均为两个工作日后取章;急用可办加急,当日取章,另加35%的费用,即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加急后费用为一枚章229.5元,法人章加急后费用为216元。带外文、少数民族文字的,每枚加收40元。
印章网络维护服务费每枚45元,生产软件使用费每枚15元。进入网络的防伪印章价格见附表。
进口材料制作的防伪印章价格表
办理地点
市、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企业印章更换
除需出具上述新设立企业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供:
1、更换印章申请(详细说明更换印章原因,如:由老式印章更换为新型防伪印章、磨损更换、丢失补刻需提交挂失报纸,丢失印章如为防伪印章需注明防伪印章编号);变更营业执照(如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的,需出示工商开具的企业变更情况证明。
2、取新章时上缴旧章,旧章应登记台账,并盖印模。
※印章档案资料查询
1、公章备案简项查询
登陆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过公民实名认证后,利用公章备案查询端口可查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章备案情况,显示为被查询单位简项信息(单位名称,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名章的公章备案信息)。
2、公章备案全项查询
企业单位涉及经济纠纷或其他案件,需要查询、取证有关印章资料的,必须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企业自行查询印章资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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