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受理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5-4-9 来源:市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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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内容
  东营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受理
  二、办理依据
  《东营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方式为集中申报。
  四、办理条件
  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支持通过区域试验与示范,能够较快成熟适用、具有大面积推广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均可申报。
  五、申请材料
  《东营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申报书》(东营市科技局网站通知通告下载)
  六、申请表格
  《东营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申报书》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科技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科技局
  九、办理程序
  (一)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下达计划;
  (二)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异地封闭评审;
  (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达农业科技成果计划资金。
  十、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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