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申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5-4-9 来源:市政务办
一、办理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申报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8号);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1号)等。
三、数量及方式
以省金融办下达指标为准。
四、办理条件
提供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
(一)确定试点资格
1、县、区主管部门推荐函;
2、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表;
3、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文件:
(1)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2)主发起人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三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主发起人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主发起人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4、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法人股东文件:
(1)法人股东基本情况;
(2)法人股东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法人股东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5、自然人股东文件: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请日之前三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现金出资能力的金融资产证明;
(3)自然人股东工作简历;
(4)自然人股东出资来源说明。
6、拟任董事长文件:
(1)拟任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
(3)学历证书。
(4)获得的各类表彰、荣誉等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7、拟任总经理文件:
(1)拟任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
(3)银行业从业经历证明;
(4)学历证书;
(5)获得的各类表彰、荣誉等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8、真实性承诺文件。
(二)提报申请材料
1、县级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2、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向县政府提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3、出资人共同承诺书;
4、出资人协议书(所有出资人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出资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基本情况;主发起人申报当月的财务报表,主发起人入股前3年、其他法人股东入股前2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6、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符合文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8、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
9、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拟任人员推荐单位董事会的鉴定材料及推荐意见;
10、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试点工作有关联系人基本情况;
12、小额贷款公司拟选定主办银行的基本情况以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13、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长)的决议;上报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申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4、上报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申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1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表格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八、决定机关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审核后上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申报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8号);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1号)等。
三、数量及方式
以省金融办下达指标为准。
四、办理条件
提供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
(一)确定试点资格
1、县、区主管部门推荐函;
2、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表;
3、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文件:
(1)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2)主发起人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三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主发起人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主发起人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4、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法人股东文件:
(1)法人股东基本情况;
(2)法人股东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3)法人股东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法人股东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一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
5、自然人股东文件:
(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申请日之前三个月末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表,及其他能够证明现金出资能力的金融资产证明;
(3)自然人股东工作简历;
(4)自然人股东出资来源说明。
6、拟任董事长文件:
(1)拟任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
(3)学历证书。
(4)获得的各类表彰、荣誉等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7、拟任总经理文件:
(1)拟任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2)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表;
(3)银行业从业经历证明;
(4)学历证书;
(5)获得的各类表彰、荣誉等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8、真实性承诺文件。
(二)提报申请材料
1、县级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2、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向县政府提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3、出资人共同承诺书;
4、出资人协议书(所有出资人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出资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5、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基本情况;主发起人申报当月的财务报表,主发起人入股前3年、其他法人股东入股前2年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
6、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符合文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8、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
9、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基本情况登记表、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拟任人员推荐单位董事会的鉴定材料及推荐意见;
10、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试点工作有关联系人基本情况;
12、小额贷款公司拟选定主办银行的基本情况以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13、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长)的决议;上报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申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4、上报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及申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1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表格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八、决定机关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审核后上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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