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导游员IC卡应提供的资料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7/4/6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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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IC卡应提供的资料

一、新申办导游员IC卡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导服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四)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出具的“导游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五)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无传染性疾病的健康证明;

(六)填写完整的《申请导游员IC卡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导游员IC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吊销导游证的。

三、 导游员IC卡办理由申请人所归属的旅行社或导服中心申请,由市旅游局收齐后,统一提交省旅游监察总队审核、制发卡和资料备案。

导游员IC卡换发

一、 导游员跨省或城市调入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原发证机关出具同意转出证明;

(二)其他资料同新申办导游员IC卡所需资料一致。

二、导游员跨省或城市调出的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履行以下程序:

(一)与原归属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管理协议证明;

(二)将导游员IC卡交山东省旅游监察总队;

(三)申请办理网上停职;

(四)符合转出条件的,山东省旅游监察总队为申请人出具同意转出证明。

三、 导游员所属单位变更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原旅行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导服中心同意调出的证明;

(二)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登记的证明文件。

四、 导游员等级变更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三)填写完整的《申请导游员IC卡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原导游员IC卡。

五、 导游员语种变更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三)填写完整的《申请导游员IC卡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原导游员IC卡。

六、 导游员姓名变更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填写完整的《申请导游员IC卡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原导游员IC卡。

七、 导游员因照片无法识别需换发导游员IC卡的,按照本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导游员IC卡补办

一、 导游员IC卡遗失需要补办的,应提交以下资料,履行以下程序:

(一)导游员资格证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三)填写完整的《导游员IC卡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中国旅游报》或省级以上社会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的证件遗失作废声明(整版完整报纸);

(五)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件遗失证明;

(六)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一个月后,由申请人本人将资料报送至市旅游局。

二、 导游员IC卡损坏需要补办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导游员资格证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交验);

(二)填写完整的《申请导游员IC卡登记表》(一式三份,须注明“损坏换发”);

(三)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件损坏证明;

(四)原导游员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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